方法与步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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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有些人在使用味精时还有不当的地方,例如食物中放味精过量,烹调时过早加人味精,味精加在酸性或碱性食物中等等。为了发挥味精味美又有营养的作用,使用味精一定要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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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味精的最大用量为每千克食品1.5克。卫生组织规定的摄人量,为每人每日120毫克/千克体重,即50千克体重每日可食用味精6克。食品中加人量过多会产生一种似咸非咸、似涩非涩的怪味,炒菜如放得过多,会抑制肉等本身食物的鲜味。据报道,人在空腹时,一次吃12克味精就可出现中毒症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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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要把味精过度加热。因为当超过120℃时大部分谷氨酸钠变为焦谷氨酸钠,既无鲜味,又有毒。正确的方法把菜或汤做好后,趁热加人,水温在70一90℃时味精的溶解度最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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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温度也不要过低。因温度过低,味精不容易溶解,如拌凉菜直接加味精的效果就不好,故可用少许热水将味精化开晾凉后再放人凉拌菜中,搅拌一下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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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另外,不要把味精放人碱性和酸性的食品中,因为味精遇到碱会起化学反应,产生一种不好气味的谷氨酸二钠;味精遇酸则不易溶解,效果也不好。

  6. END